Game Night
Game Night 专栏,集慧智佳游戏中心出品。汇集江湖英才,聚焦游戏产业,用知识产权的独特视角解读游戏IP源、开发运营、周边衍生全产业环节的法律问题。
在游戏之中,看见游戏以外,周五更新,不见不散。
IP衍生品的情况有很多,像迪士尼的很多IP都在做酒店、主题公园、服装、游戏、影视等,好的IP可以带来很多收益。今天笔者就跟大家来谈谈游戏与影视之间的衍生关系。影视与游戏衍生的方式主要有两种:一种是以游戏为主体,衍生创作成的影视作品;另一种是以影视作品为基准,衍生开发成为的游戏。无论是怎么样衍生,绕来绕去还是要看IP的权利。那么小伙伴想问了,以游戏为主体创作出的影视作品还能侵权?2009年6月,韩国Eyedentity公司作为程序制作人就“DragonNest”程序在韩国计算机程序保护委员会处进行了程序登记。该公司随后将网络游戏《龙之谷》(英文名《DragonNest》)在中国大陆授权给数龙公司及案外人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盛大公司)、蓝沙信息技术(上海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蓝沙公司)(数龙公司与盛大公司、蓝沙公司均为关联公司),授权期间为2007年11月30日至2020年3月24日2012年5月8日,在数龙公司知晓的情况下,数龙公司的关联公司蓝沙公司与米粒公司签订《宣传电影制作、推广合同》。蓝沙公司授权米粒公司以网络游戏《龙之谷》为蓝本拍摄三部电影。合同签订后,米粒公司根据上述合同改编拍摄的第一部电影《龙之谷:破晓骑兵》于2014年7月上映。2015年11月和2016年2月,蓝沙公司两次向米粒公司发函,主张米粒公司未提供电影《龙之谷:破晓奇兵》的收入情况且未支付分成费用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。米粒公司依据双方合同制作电影作品的授权期限为2015年8月止,即2015年8月后米粒公司已无权继续使用《龙之谷》相关素材进行电影作品的制作。随后,数龙公司将米粒公司诉至法庭。一审法院认定米粒公司实施了侵犯数龙公司著作权的行为,并判其赔偿数龙公司经济损失35万元、合理费用53,000元。一审判决后被告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,提出上诉。经二审法院审理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据了解,最早期宣传资料中有显示这部《精灵王座》曾被冠以《龙之谷》的前缀出现过。但在双方合同到期后,并未续约。因此侵犯了数龙公司的权益。
反之,以影视为基础开发成为的游戏,需要注意些什么呢?答案当然还是IP。在2016年举行的第十一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,好莱坞产业联盟(中国)投资管理集团总裁高志峰出席并演讲。高志峰表示,在国外,除了票房收入外,其IP形象的衍生品,包括主题乐园、游戏等很多价值都会被挖掘。“如果影视创作能把产业链、IP价值考虑的深入一些,就可以带动产业更好的发展”。“影游联动”是近几年产生的一个新词汇,涵盖电影、游戏、动漫等诸多商业模式的IP逐渐成为成为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的核心因素,跨界以IP开发的形式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。
“举一个栗子”,《我叫MT Online》是一款大型卡牌养成类手机网游,登录App Store后迅速占据iPhone和iPad双榜榜首的位置。此款游戏是根据经典同名动漫《我叫MT》改编的,游戏完全还原了动漫中的人物角色。利用IP的价值,带动两个行业的发展。
近几年,娱乐行业影视与游戏的关系越来越密切,好像找到失散多年的兄弟一样越来越亲,两者之间牵扯的唯一要素就是IP。IP可以带动相关行业的共同发展,同时也可能因为“盗版”而造成损失。业界大佬们注意了,只要手里有IP,就要关注IP方面的知识产权问题。“正版IP,不容侵犯”。作者简介:赵洪宇,集慧智佳咨询师,深耕IP圈的精酿爱好者。点金术 | TRIZ理论及对研发创新的意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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